叉车的基本要求是哪些?
基本要求
1、驾驶员的基本要求:
1)重视安全生产,责任心强
2)安全知识及技术素质过硬,身体素质好;
3)必须持有“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”。
2、以下地段不允许停放车辆:
1)交叉路口、厂房门口15m以内的地段;
2)坡度大于5°的路段;
3)道路一侧有障碍物时,与障碍物长度相等的地段两端各20米以内的地段;
3、驾驶叉车在厂内行驶时,不得超高速行驶,应坚持减速、鸣笛、靠右行的原则;
4、运输货物时,装载宽度左右不得超出车宽0.2m,装载高度,从地面算起不得超过2m,装载长度不得超过叉车长;
5、向油箱内加油时应注意:发动机未熄火前,不得向叉车内添加燃油;
6、叉车行经车间门口、路口时,应做到一慢、二看、三通过;
7、踩、放油门踏板时应做到轻踩、换抬,不可忽踏忽放或连续抖动;
二、驾驶员应遵守以下规定:
1、叉车上除司机以外一律不得载客;
2、行车时,货叉应尽量处于较低的位置;
3、叉车载物在平路上行走时,如果货物过高阻碍司机视线时应倒行;
4、叉车出入车间大门和拐弯时速度不得超过3000米/小时;
5、叉车在运送货物时,起重机柱应倾斜向机身;
6、叉车起重高的货物时,货叉要先仰后升;下降时,先下降后倾斜;行驶时,货叉离地应有0.3米的高度;
7、严禁酒后驾车;
8、叉车作业“七不准”:
1)不准将货物升高作长距离运输;
2)不准用货叉挑翻托盘的方法卸货;
3)不准用货叉直接叉运易燃、易爆危险品;
4)不准用单叉作业;
5)不准用惯性力取货;
6)不准在货叉或托盘上带人作业,货叉升起时严禁在货叉下站人;
7)不准用制动惯性溜放圆形或易滚物品;